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七条 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