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的设置、人员编制和办公机构由司法行政机关另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