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1993年)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199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或者抗诉人、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出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衣着整洁。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