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2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和防卫作战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