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14年)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14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三十八条 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生产。 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国家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协助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