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00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