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