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