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支持、规范和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基层群团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团结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