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发挥全面领导作用。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治,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应当接受村民监督。 引用法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