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第五章 生态保护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生态保护 第三十四条 国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绿化美化乡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