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