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 第二章 财税支持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财税支持 第八条 中央财政应当在本级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