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 第九十九条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九十九条 合营各方之间没有有关仲裁的书面协议的,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