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 第七章 场地使用权及其费用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 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场地使用权及其费用 第四十九条 场地使用费标准应根据该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合营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向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