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合营企业的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它正当收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