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7年11月)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7年11月) (五)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五) 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