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合作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合作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