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