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年)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年) (一)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 执行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