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年) 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