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 第八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