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 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