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 第三章 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