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6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