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