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投资人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