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