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