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