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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