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 (一)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