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