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