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202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2024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2002)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2002) 第四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