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 第三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三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十三条 申请人写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的,应当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布的外观设计产品分类表。未写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所属类别或者所写的类别不确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予以补充或者修改。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