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 第三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 第四十九条 第三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九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分案申请应当依照专利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