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 第十章 关于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 第一百一十二条 第十章 关于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要求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国际申请,申请人可以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 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国际申请,适用本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