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四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