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五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前专利权人可以申请续展三年。

专利权人享有优先权的,专利权的期限自在中国申请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