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不得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