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4.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4. 4. 部门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等负责。 五、 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 (一)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 3.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