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4. 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负责。 (四)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四) 4. 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负责。 (四) 中医药数字便民和综合统计体系建设。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