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4.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4. 4. 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药监局、国家疾控局等负责。 十、 保障措施 (一) 强化项目实施。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落实工作。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 (二) 做好资金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各级政府在… (三) 加强监测评估。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开展重大工程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 (四) 注重宣传解读。要加强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特别是重大工程实施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特色和优势。及时总结提炼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 3.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