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4. 部门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二) 4. 部门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 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