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局国家民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2018年) (十一)
(十一) 持续加强少数民族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培养少数民族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人才。强化少数民族医药师承教育,通过名老少数民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名老少数民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学术流派工作室建设等,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继承,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依托各地少数民族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继续加强少数民族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逐步建立少数民族医药继续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库,深化少数民族医药继续教育内涵建设。依托现有机构,建立一批少数民族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传承、保护和利用好少数民族医药理论、方药、技艺。加强基层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少数民族医药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开展乡村医生少数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在职在岗中医药、西医药人员积极学习并运用少数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中医药局、教育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