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局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五)

(五) 营造开放包容环境

发挥政策引导和监督作用,增强市场创新动力,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研究探索破除限制发展的障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加强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开放、包容、透明的市场环境。

中医药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