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深化与各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标准的研究与制订,营造有利于中医药海外发展的国际环境。实施中医药海外发展工程,推动中医药技术、药物、标准和服务走出去,促进国际社会广泛接受中医药。本着政府支持、民间运作、服务当地、互利共赢的原则,探索建设一批中医药海外中心。支持中医药机构全面参与全球中医药各领域合作与竞争,发挥中医药社会组织的作用。在国家援外医疗中进一步增加中医药服务内容。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生来华接受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把中医药打造成中外人文交流、民心相通的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