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 七、 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二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 (二十) 七、 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二十)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让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 七、 目录 (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