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办好农业职业教育,将全日制农业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通过5年努力使他们基本得到培训。加强涉农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支持农业院校办好涉农专业,健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定向培养职业农民。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把一部分资金用于培养职业农民。总结各地经验,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职业农民养老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