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 六、 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 (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 (一) 六、 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 (一) 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扩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规模,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积极发展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采取各类支持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带头人。支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乡土人才创办现代农业企业。 六、 目录 (二)